适用日期与清单范围
统一允许排除条款适用于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或之后生效的保单、续保或延长。保险商在 WP 和 S Pass 医疗保险中,只能排除清单内治疗、程序、病况及活动。
允许排除不等于每份保单必定排除,也不是患者不应治疗的建议。应以官方规则与实际保单核对;下文保留全部 a–cc 条及其限定。
A 组:自选且非医疗必需治疗
下表保留该组全部允许排除项及限定。
| 编号 | 可允许排除的项目 |
|---|---|
| a | 救护车费 |
| b | 美容目的整形 |
| c | 并非事故所需的牙科服务 |
| d | 任何疫苗接种 |
| e | 避孕手术或程序及相关并发症 |
| f | 辅助受孕、不孕或低生育力治疗及相关并发症 |
| g | 性别重置手术及相关并发症 |
| h | 医生确认适宜出院并有可行出院安排后,第七个日历日之后的相关门诊费 |
| i | 电视、电话、特别点餐等非治疗必需可选项目 |
| j | 与住院或日间手术无关的筛查检查 |
| k | 预防性治疗 |
B 组:雇主或工人行为相关治疗
下表保留该组全部允许排除项及限定。
| 编号 | 可允许排除的项目 |
|---|---|
| l | 雇主恶意、违法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伤病;帮佣还包括雇主家属行为 |
| m | 雇员犯罪行为导致的伤病 |
| n | 怀孕、生育(包括剖腹)、流产及治疗相关并发症 |
| o | 自愿危险运动导致伤病,包括滑雪/单板、浮潜/潜水、直升机观光/滑翔伞、汽车/摩托赛车 |
| p | 直接或间接核辐射落尘导致伤病 |
| q | 战争、类似战争、内战、兵变、叛乱、革命或恐怖主义导致伤病 |
| r | 性传播疾病、AIDS 或 AIDS Related Complex 治疗 |
| s | 受管制毒品成瘾导致伤病 |
| t | 四类治疗的第二次或以后,详见下一节 |
t 项:只允许第二次或以后排除
t 不允许把首次相关治疗一概排除。它列四类第二次或以后治疗:酒精或非受管制药物成瘾;自愿参加罢工、暴乱或社会骚乱;企图自杀、自伤或企图自伤;精神、神经或心理疾病。
骚乱条款不论是否同一次骚乱,自杀或自伤条款不论是否同一次行为;均保留“第二次或以后”限定,不能直接改成全部精神疾病或自伤不承保。
C 组:其他允许排除
下表保留该组全部允许排除项及限定。
| 编号 | 可允许排除的项目 |
|---|---|
| u | 同一雇主受雇首十二个月内,保险开始前雇主或雇员已知的原有病况 |
| v | 出生缺陷、先天异常、遗传病及相关治疗并发症 |
| w | 新加坡境外治疗 |
| x | 私人护理费 |
| y | 购买医疗设备 |
| z | 医疗遣返 |
| aa | 门诊物理/职业/言语康复,除非医生在日间手术或住院期间建议 |
| bb | 传统、辅助或替代医学 |
| cc | 已按 WICA2019 必须的工伤保险或其他保险获偿的治疗 |
容易遗漏的限定
h 项须同时有适宜出院证明及可行出院安排,且超七日;u 项只在同雇主首十二个月并须保险前已知;aa 项保留住院或日间手术期间医生建议的例外;cc 项要求已从其他保险取得偿付。
官方来源
依据MOM官方原始资料独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