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探访准证本身并不授权工作
ICA 签发的长期探访准证本身不授权在新加坡工作,持有人仍须取得适用的工作许可。不得从事 MOM 所列不允许的职业,例如舞厅女招待或按摩师。申请工作准证时,长期探访准证应至少还有四个月有效期。
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 21 岁子女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 21 岁子女,如持有 ICA 的 LTVP 或 LTVP+,可以通过同意书(LOC)安排工作。须先找到工作,再由雇主申请 LOC。若没有 ICA 的 LTVP 或 LTVP+,则必须凭自身条件符合就业准证、S 准证或工作准证要求。家属准证持有人的工作安排变更,不影响 LTVP/LTVP+ 持有人。
预先批准同意书及受限职业
向 ICA 申请或续期 LTVP/LTVP+ 时,可选择申请预先批准同意书(PLOC),不必先找到工作才申请该工作安排。但 PLOC 不适用于部分受限职业,包括记者、编辑、副编辑、制作人及宗教职业;如拟从事这些工作,须由未来雇主申请 LOC。
其他家庭成员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如持有 LTVP,可通过工作准证工作,并只计入雇主的总体配额。其他未持有 LTVP 的家庭成员,则须凭自身条件符合就业准证、S 准证或工作准证要求。
陪同子女在新加坡就读的父母
持 LTVP 陪同子女在新加坡就读的父母,在逗留的第一年不得工作。一年后可寻找工作,再由雇主申请工作准证。此安排可在任何行业工作,不受来源国限制,只计入雇主总体配额,并须缴付外籍员工税。酒吧或舞厅女招待、按摩师等不允许的职业仍属禁止范围。
陪读父母申请工作准证的文件
须准备子女学生准证副本、出生证明副本、学校出具的子女当前就读阶段证明信、父母现有 LTVP 副本,以及护照个人资料页副本。这些是 MOM 为陪读父母申请列出的文件。
工作许可依赖长期探访准证持续有效
工作准证只会在 ICA 签发的 LTVP 有效期间保持有效。如 LTVP 到期或被取消,工作准证也随之到期或被取消。如希望继续工作,须申请一般工作准证,例如 S 准证或就业准证,并符合当时适用的薪资、配额、来源国及其他条件。
官方来源
依据MOM官方原始资料独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