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期限与例外
应在通知期最后一天后的一周内取消准证,可提前最多14天提出请求。除预先安排生效日期外,取消即时处理。员工永久离境时,须在离境后一周内取消,除非准证已到期。持证人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或准证已到期,不需另行取消;但到期准证不能提供合法停留,仍在新加坡者应申请短期访问准证。人头税在取消前一天停止计算。
取消前处理聘用及返乡事项
合理提前通知员工返乡安排,至少在聘用最后一天前一个月向 IRAS 办理税务清算,并解决工资等未结聘用事项。除非员工书面同意自行承担费用,雇主须购买含托运行李的机票,并支付接驳交通至员工祖国或最接近家乡地区的国际入境口岸。订票前核对航空公司的健康或签证要求,以及目的地的入境规定,可查阅使馆或 MFA 旅行指引。
办理取消并确保合法停留
雇主或人力中介通过 myMOM Portal 内的 新加坡EP eService 取消。仍在新加坡的员工可申请从申请日起最长30天的短期访问准证,可在取消时申请,或在 S Pass 到期后一天内申请。准证以电邮发给员工及雇主,离境时须与有效护照一并出示。主准证取消后,相关家属准证也会取消,且不能恢复。
停止工作并另行终止医疗计划
取消后,员工即使尚在等待离境,也不可继续工作。应剪开卡片并丢弃。基层医疗计划须另行联系其 Anchor Operator 终止,不会随着准证取消自动结束。终止当月费用不退,但员工可继续使用该运营商的基层医疗服务至当月底。
避免逾期停留及无证聘用
员工仍在新加坡期间须一直有合法停留资格。逾期停留会被罚款,超过签证期限继续居留也属刑事罪行。聘用没有有效工作准证的外国人同样违法;短期访问准证只提供停留资格,不允许继续工作。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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