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方案改变什么
这份 88 页 OECD 文件于 2026 年 1 月 5 日获批,加入永久简化有效税率安全港,延长过渡 CbCR 安全港,提供实质性税务激励优惠,并建立并行及 UPE 安全港。它补充共同 GloBE 方法,不替代国内立法。本篇为依据原版独立整理的说明,不声称列出当前 OECD 中央记录获认可辖区,也不代表 OECD 或成员国官方观点。如中文说明与原文有差异,应以原文为准。
所有措施仍保留 QDMTT 的核心作用
并行及 UPE 优惠不会关闭 QDMTT。所有集团,包括可享这些安全港的集团,仍须在营业辖区承担国内补足税,不能把外国 CFC 或分支所有者税向下分配。成员承诺按其他可抵免外国所得税相同条件抵免 QDMTT。有条件或歧视性税不算涵盖税,国内最低税的合资格地位须不因集团是否选择并行安全港而差别适用。方案安排 2029 年前循证检视,包括倒置、低税利润转移、竞争风险及协调机会。
永久简化测试及开始日期
每个被测试辖区逐年选择。简化税额除以简化利润至少 15%,或有依负税规则处理的简化亏损时,补足税视为零。一般适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可选择提前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开始,条件为适用 QDMTT 安全港、只有一个辖区有 GloBE 征税权,或所有有权辖区均采用提前实施且集团在各辖区均选择。仍须当地实施及满足指定条件。
一个国家可能有多个被测试辖区
被测试辖区是须独立计算 GloBE 有效税率的实体或混合组,不等于国家名称。普通组成实体为一组;每个合营集团、独立合营、少数持股子集团及独立少数持股实体各自独立。合资格投资或无辖区实体也保留独立处理。原例十名普通实体、两个合营集团、一名独立少数实体及一名投资实体,在一国共五个测试。年度选择可把合资格同国投资实体与普通非少数实体合并,但所有组成所有者须在当地且没有选择第 7.5 或 7.6 条。排除实体不纳入利润税,除非相关选择取消排除身份。
采用可靠、准则一致的会计资料
采用第 3.1.2、3.1.3 条所需资料,包括合营或未逐行合并实体的适当资料。可靠辖区汇总资料可替代逐实体计算,但须正确分配;PE 及居民判断仍可能须实体明细。财政期间及货币规则仍适用。QDMTT 采用本地会计时,简化测试通常也用本地准则,除非明确允许认可替代。一个提供选择的辖区采用 CFS 准则,就须在所有提供该选择辖区采用,并在以后年度及重新进入时保持一致;不覆盖第 3.1.3 条替代资料规则。
先确定利润起点,再作基本调整
辖区税前利润以财务会计净利润总额加相关所得税费用为起点,不把只在合并层记录的递延税加到这个利润起点。集团抵销须转回,除非有效选择同被测试辖区第 3.2.8 条。PPA 影响原则剔除,除非符合并购简化。基本调整剔除排除股息及股权损益,加回非法付款,以及每项至少 250,000 欧元的罚款罚金;较高罚款门槛仅属此安全港。保险准备金费用如经济上对应排除股息或股权收益,也须剔除。
金融及航运调整保留条件
保险投保人税转收费依规则处理,除非年度选择不调整。AT1、RT1 付款收款依第 3.2.10 条,不受会计债股分类影响,并匹配权益列示税。国际航运及合资格附带收入连同税原则排除,除非五年选择在两者合计盈利年度纳入。合计亏损年度及完整 GloBE 年度不能因此纳入,但仍计入五年期限。第一年选择,第四年重新进入仍继续;第六年起撤销后,随后四年不能重新选择。
权益列示收入与亏损处理不同
重估或前期错误等合资格项目,费用亏损在权益或 OCI 列示时不须调整。正收入须加回,除非税率至少 15%,对应税也在权益或 OCI;对应 DTL 还须属于追回例外。因此不是所有 OCI 自动排除:免税或低税收入须测试,非追回例外 DTL 不能仅因在损益表外而满足条件。
并购简化须税基础不变且有匹配递延税
控制权益收购及 GloBE 重组,通常须从利润税剔除 GloBE 与账面基础差额。除商誉外,所有相关资产负债交易前后税基础不变,并有至少 15% 对应递延税时,才可简化。保留账面折旧或其他利润影响,不计初始递延税确认,计其转回,即使该 DTL 不属追回例外。商誉减值摊销原则加回,除非有充分对应 DTL;不足的对应转回也剔除。未来完整 GloBE 年度仍须保留计算记录。
公允价值选择及收购算例
本年税务触发事件把税基础调整到公允价值,可选择第 6.3.4 条。旧并购如当时不能选择且部分或全部税基础已抬高,也可适用,但须涵盖所有转移资产负债。按选择年初差额,一次或五年确认,安全港以外年度也须纳入。算例价格 1,000 减净资产 800,PPA 200,分给有形资产,同时 DTL 30、商誉 30。五年每年额外折旧 40、DTL 转回 6,得到 144/960=15%,与 150/1,000 相同。第五年商誉减值 30 须加回,否则 144/930 把有效税率虚增至约 15.5%。
利润选择及持续适用
第三章可用选择包括组合股息、股权投资纳入、排除股权外汇对冲、免债、股份报酬、实现原则、资本收益五年分摊及本地合并。现有多年选择跨安全港及完整 GloBE 年持续。NMCE 年度简化以相关 CbCR 总收入作利润、当年应计所得税作税,可选部分或全部 NMCE。资本收益分给以前安全港年度,须重算当年简化税率;低于最低时作完整计算。不对称外汇及养老调整须做,除非各自五年选择豁免;豁免也持续至完整 GloBE 年度。
简化税额剔除无依据或不相关金额
以实体当期及递延所得税,加对应合并层递延税为起点。剔除非涵盖税及排除利润税,调整抵免退税;不确定或不允许应计在支付前剔除。预计三年内不会支付的当期税也剔除。不能仅因当年亏损费用在税务扣除、却未计简化利润,就创造正税调整。递延税不计估值准备、确认调整、税率改变及抵免产生使用影响,允许的替代亏损 DTA 例外。
重算递延税并剔除非例外 DTL 变动
纳入的净递延税费用,仅账面税率超过 15% 时重算:费用乘 15% 再除账面税率。低于 15% 不自动提高。不同税基税率须采用符合 GloBE 原则方法。非追回例外 DTL 确认及转回一般剔除,避免五年追踪;但合资格并购简化对应转回,及以前合资格 IIR、UTPR、QDMTT 实际计入 DTL 的转回须纳入,避免双重利益。选择 GloBE 亏损方法,则以推定亏损 DTA 替代会计递延税。
负税亏损须在以后年度承接
简化亏损且负税时,计算负超额为简化税额减亏损乘 15%。结转并按负税超额方式使用,返回完整 GloBE 也继续。替代亏损 DTA 调整仅在过渡起连续五年可用,且过渡年及期间每个前年度均须税务亏损、简化亏损、调整后税为零或负。金额为永久差异对应亏损 DTA,加商誉或无限寿命无形资产 DTL,均重算最低税率。结转后减少以后的亏损 DTA 转回,最低零;出现应税盈利、简化盈利或正税年度,不能再用该过渡替代。
可选择税调整及未使用抵免
年度选择可纳入所得税费用外列示的涵盖税、已纳入权益利润的税,以及会计减税的合资格 QRTC、MTTC。默认不重新分类这些抵免。选择后把相应抵免同时加入税与利润;旧抵免部分未用,只把未用金额在选择年加入利润,选择持续至全用。可用 SBTI 及 GloBE 亏损选择。未申报 DTL、微小减税及不分配跨境递延税,已属简化默认,不须重复选择。
简化安全港不推迟过渡年
过渡年为原应有过渡年与首次简化安全港年中的较早者,重新进入不重启。2024–2026 用 CbCR,2027 用简化,2028–2029 完整计算,2030 重入,过渡仍为 2027。第 9.1.1 至 9.1.3 条处理以前递延税及资产转移。指定条件下,卖方一般税率证据可支持 15% DTA 或公允价值基础,不必逐资产重构实付税。卖方已用永久简化安全港,其转移不会仅因享安全港而继续属过渡前转移。
年后调整通常归应计年度
后来利润税变动计入应计年度。集团统一五年选择可把十二个月内应计、非转让定价调整归回交易年;转让定价另有选择。开始选择时,前年度应计仍计选择年;撤销时须剔除已计前交易年的项目。超过十二个月没有此归回选择。税调整若对应利润,即使账目只记税,也须把对应利润纳入应计年度测试。
退税优惠须累计重测原年度
十二个月以后减税令应计年税率下降时,如原年度计全部退款及对应递延影响后仍至少 15%,可从本年剔除。原例第一年税 300、利润 1,200,退 100 后为 200/1,200=16.7%;第二年 250/1,500,退 50 后 200/1,500,低于 15%。第三年计两笔退款后税 100、利润 1,000,加回合资格 100,算术上为 200/1,000=20%。但原第 52 页写 [50+100]/1,000=15%,属于原件数值矛盾,并非正确重算。第四年再退第一年 80,累计税 120/1,200=10%,新增退款不能加回。
跨境分配默认遵守国内优先
PE 及透明实体利润税依指定条款分配。所有者或总机构可分给子公司、PE 的税,原则从双方被测试辖区剔除,但保留来源辖区对当地分配的预提税。集团统一五年选择可在收款辖区没有 QDMTT 时恢复全部指定跨境类别,不能仅择一种;有 QDMTT 则各处均剔除。另已适用 PE 简化的税,不能同时向下分配。
PE 简化纳入分支利润及有上限抵免
总机构辖区有应税分支制度、符合 BEPS Action 2 反混合规则,且本地递延税不低于 15% 时,可作辖区年度 PE 选择。按国内征税范围纳入分支利润亏损、对应总机构税及已用外国抵免,抵免上限为本地法定税率乘纳入分支利润。混合抵免按分支利润占总外国利润分配。申报分支亏损后须继续至已纳入相等分支利润的后一年度。分支来源计算不以所有者税虚增。例总利润 100 含分支 20,本地税率 20%,来源税及抵免各 2,简化税仍 20、税率 20%;两者若为 5,加回上限 4。外国利润 150 中分支 100,抵免 15,分支获分 10。
转让价格须与税务及对方记录对应
后续转让定价应税利润与税通常计应计年,对方未记录时须作相等利润调整。集团统一五年选择可把十二个月内项目归交易年。跨被测试辖区按成本记录的卖方,须用应税价格,免税则用独立交易价格。买方一般保留账面值及对应重算 DTA,但无形资产须采用卖方独立交易值。同一被测试辖区形成非独立交易亏损也须调整,税法不许扣亏损视为转让定价调整。同国不同混合组,按跨境双方处理。
税务中性实体可视为零
穿透 UPE 及相关 PE 依第 7.1 条,可扣股息 UPE 及相关实体依第 7.2 条。全部所有者为合资格人士时,可把利润税视为零;可扣股息情形还须全部利润以合资格股息分出。其他当地实体仍有利润税时,测试余下金额。非 UPE 透明实体全部属性分给 PE 或组成所有者,也视为零。投资实体如所有组成所有者均依第 7.5 条或适用定义视其透明,也为零。例外不等于所有无辖区或投资实体都可进入安全港。
不适用情况及首次进入条件
无辖区及投资实体一般不能用,指定透明例外除外。采用第 7.3 条的辖区,年度开始仍有推定分配税追回余额时不能进入;余额清零后一年度可再符合。首次进入须此前二十四个月内开始的每个财政年都没有补足税责任。未在范围年度、完整规则无税年度及有效安全港年度,可满足首次测试。任何相关年度有补足税就不能进;同国投资混合选择,双方组都须通过。
重新进入比首次进入严格
有一年度未选择后,重入须相关二十四个月年度在完整 GloBE 或指定安全港下没有补足税。NMCE 简化属指定;过渡 CbCR 与 QDMTT 安全港不属。CbCR 有一旦退出规则,QDMTT 优惠可与实际国内补足税并存。表格确认两个完整无税年,或无税加指定优惠可重入;任何一年度有补足税则不行。归属于更早年度的额外当期补足税,在此测试忽略。
四项完整性原则防遗漏及重复
集团内部收入费用金额时间须匹配;全部利润须分配;每项费用亏损只扣一次;每笔税只计一次。重复费用税从所有受影响辖区剔除,遗漏利润归正确辖区。仅因获准本地与 CFS 准则差异的匹配不一致可获例外,但金融工具须一致采用发行人债股分类。费用 100 转收费收入 100、收款实体扣 100,经济上只扣一次,并非两次。PE 简化有指定例外。本版其他反套利及连续性研究仍列未来工作。
CbCR 过渡延至 2027 开始年度
过渡 CbCR 安全港延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开始年度,但不包括 2029 年 6 月 30 日后结束的年度。简化税率过渡标准仍为 2023–2024 年 15%、2025 年 16%、2026 及 2027 年 17%。原微量、常规利润及合资格资料框架继续。它是另一项安全港延期,不等于永久 15% 简化有效税率测试。本版把替代常规利润、微量测试及申报修改列为 2026 年上半年计划工作。
SBTI 只适用合资格实际激励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年度可选择,把调整涵盖税增加实际使用 QTI 与实质上限的较低额。只免对应补足税,不免所有当地利润。QTI 须一般可得,并直接按已发生支出或当地有形产品单位计算。补助、非涵盖税减免及排除 GloBE 利润激励不属范围。单纯加速扣除是时间差,不属 QTI;额外永久超额扣除可合资格。同支出合计优惠不能超过支出。生产激励须按数量,不按销售价值收入,可包括电力、开采及提炼。
公开条件、实际活动及时间决定 QTI
最终确定优惠金额时须已有支出或产出。以前期间成本单位可合资格,但制度生效前,或仅承诺未来活动的不行。项目预先批准可允许,最终金额仍须按实际成本。应计或已付支出、购入非折旧资产及以后折旧,可满足支出条件。以后年度才使用,不影响资格。不能仅限 GloBE 规模集团,或关键条件依政府自由裁量安排;仅确认满足公开条件可以。关联利益监察可排除形式合资格、实际退还最低税的制度。
QRTC 转换及上限算例
年度选择可把合资格 QRTC、MTTC 或部分转为 QTI。选择部分从 GloBE 利润剔除,在作上限 QTI 加税前先作减税;未选部分保留原收入处理,已选应税抵免对应税也剔除。例利润 11,000 含 QRTC 1,000,抵免前税 1,500,再有不可退抵免 500,调整税 1,000、税率 9.1%。上限 1,100,恢复不可退 500 后税 1,500、税率 13.6%。再把 QRTC 600 转为 QTI,使用余上限,利润减 600,得到 1,500/10,400=14.4%,并非自动免全部补足税。
实际使用激励以税务价值衡量
抵免采用实际减少税负,包括本年用的结转抵免:减少 60 加结转 20,合计 80,但不恢复被剔除抵免 DTA 转回。额外扣除或按支出免税,把额外申报扣除、免税利润乘法定税率。150% 扣除一般额外价值为成本 50% 乘税率。原本不可扣支出,其合资格额外金额可为全额优惠。支出相关利润 2,000 从 20% 降至 15%,优惠为 100。
超额扣除可保护当期与以后利益
申报超额扣除时即调整,即使产生以后使用的税务亏损。例利润 1,000、额外扣除 1,500、税率 15%,形成亏损 DTA 75。没有优惠,第一年补足税 150、负税结转 75;第二年利润 500,DTA 转回被结转抵销,再征 75,两年合计 225。上限足够时,QTI 225 把首年税从 −75 增至 150,税率 15%,无负税结转。第二年 DTA 转回 75 对利润 500,也为 15%。原例假设上限充足、忽略 SBIE,两项假设不能省略。
实质上限原文须谨慎核对
第 71 页正式框文写 5.5% 乘当地合资格工资与合资格资产折旧耗竭的较大者;开头摘要及第 78 页说明却写工资 5.5% 与折旧耗竭的较大者。两式数学上不同,原件没有上限数字例解决矛盾。实际计算须先核 OECD 更正版及适用国内法,不能任选一种。替代方法明确:辖区五年选择为合资格有形资产账面值 1%,排除土地及非折旧资产。默认工资可包括已资本化工资。撤销账面值选择后,原已计值资产的折旧须排除,避免同一资产转换方法重复得益。
并行优惠取决于 UPE 辖区
仅 UPE 依第 10.3 条位于中央记录列名合资格辖区的集团,才可选择并行优惠。控制的本地与外国业务,含无辖区、少数实体、中间或部分持股母公司的 IIR、UTPR 补足税视为零。集团合营权益可适用,但同合营另一集团权益不受惠。实体本身是另一集团 UPE,不能仅因合资格集团持 50% 就得优惠。不合资格总部集团,也不能只就位于合资格国家的业务申报。QDMTT 继续,不分配外国所有者税。
国内资格不只是名义税率 20%
国内制度须在普遍优惠及最低地方合计税率调整后,一般企业税率至少 20%;有至少 15% QDMTT 或按财务报表计算的企业替代最低税,覆盖适用集团总体利润的重要部分;并无总体国内有效税率低于 15% 的重大风险。名义 20%、一般扣除或豁免收入 25%,或等价收入 5% 抵免,实际按此测试为 15%,不符首条件。替代最低税可有符合最低税目标的折旧、股份报酬、高税排除及抵免,而不必本身为 QDMTT。覆盖看总体适用利润,不要求每个集团均覆盖。风险评估务实、整体、跨时间,不是任一假设低税项目就失败。
全球所得资格及评估时间
全球制度须广泛涵盖居民公司外国分支与受控公司的主动、被动所得,包括未分配。可有限排除一般高税所得,但排除高流动性使用费不符。须有实质单边 BEPS 保护,防高税主动所得抵免遮蔽低税被动所得;总体外国有效税率不得有低于 15% 的重大风险。QDMTT 与其他可抵免涵盖税须同条件,普通抵免上限可适用。本版安排应要求在 2026 上半年审既有制度,其他成员 2027、2028 提要求时审,考虑立法生效、审查时间及检视结果。
并行开始、申报及制度改变
优惠适用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年度,或中央记录更迟日期,不追及更早年度。以后实施辖区预期追溯优惠,上位法不准则最早可行日实施。GIR 第一部分记录选择,不须第 1.4 高层摘要。仅 IIR、UTPR 且无当地 QDMTT 的辖区收一般部分;有 QDMTT 的还收当地辖区部分。当地 QDMTT 义务保留。重大制度改变须三个月内通知,包括可预见影响资格及大幅扩大优惠;监察也考虑匿名汇总数据。
UPE 优惠比并行优惠窄
UPE 安全港从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年度适用,UPE 辖区须当日已立法生效的合资格国内制度,且中央记录认可。采用相同三项国内条件,但不要求全球所得制度。选择仅把集团 UPE 辖区组成实体的 UTPR 补足税视为零;外国业务、IIR 及全部 QDMTT 不受影响。GIR 记录选择,原 UPE 结构资料之外不须额外证明。相同重大变更通知规则适用。本版称其替代过渡 UTPR 优惠,并非所有名义税率 20% 国家自动永久免税。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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