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身份和家庭资料
按护照及适用证明核对姓名拼写、出生日期、曾用名和婚姻状态。文件确有差异时,准备更名或关系证明并解释原因。发现错字应按正确渠道更正,不能声称每个单一字母错误都必然导致拒批。
02
二、学历的准确名称与完成状态
填写实际取得的资格,区分文凭、学位、成绩单和在读课程。国内或海外课程不应仅按学习方式一概贬低或认定无效;需要验证时按主管机构接受方式办理。不要为了避免翻译就仓促报读新的课程。
03
三、非英文文件的翻译
ICA 接受发证国家/地区使馆提供的翻译、新加坡或发证地公证人提供的翻译,以及经使馆认证或新加坡/发证地公证人公证的私人翻译。ICA 不背书任何私人翻译公司,不能把宣传为“官方指定”当作唯一选择。
04
四、居住与任职时间线
将就业、待业、海外工作和实际居住经历按时间整理,核对日期、雇主、职责和收入。正常探亲或出差应真实记录,不必为了申请回避所有出境;税务居民判断也不能直接代替 PR 评估。
05
五、补充说明与文件对应
如需要说明,可围绕几项实际变化组织文字,提供发生时间及可核实记录。工作成果尽量具体,但只使用真实并能支持的数字。说明信不应替代清单文件,也不需要靠长篇或夸大贡献增加分量。
06
提交前的最后一次复核
把当前清单逐项勾选,检查扫描清晰度、文件语言、版本和时间,并让了解事实的家人或负责人交叉复核。对于需要解释的空档或更正,先整理依据,再按系统要求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