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成年 PR 的申请类别
ICA 列明,年满21岁且成为 PR 至少两年者,可按相应类别申请;符合规定时,可与 PR 配偶及合法婚姻所生或合法收养的未满21岁未婚子女一同申请。每位成员仍须符合适用条件,不能将主申请人资格当作全家批准。
02
二、新加坡公民的配偶
配偶类别要求成为 PR 至少两年,并与新加坡公民结婚至少两年,由公民配偶通过相应服务担保。LTVP 不等于 PR,不能直接把持 LTVP 的年份当成该项 PR 年限。
03
三、公民的未成年子女
合法婚姻所生或合法收养、未满21岁且未婚的公民子女,可由公民父母按相应类别担保。境内外出生、文件和实际申请程序应按个人情况核对。
04
四、在新加坡学习的 PR
学生类别要求在新加坡生活超过三年,其中至少一年为 PR,并通过至少一次指定国家考试或在 IP 课程。学生 PR 申请与公民申请是不同阶段,不应混淆各自年限及资格。考试表现也不是本文承诺的获批分数。
05
五、公民的年长父母
公民的年长父母如已是 PR,可按 ICA 列明的类别核对申请。年龄、家庭与实际情况须由 ICA 评估,不能凭未经统计的个案经验声称某一年龄群体完全没有机会。
06
决定前一起考虑什么?
核对所需文件、审理安排、国籍处理及适用 NS 责任。成为公民是长期身份选择,不宜只根据护照便利或某项短期补贴决定。真实家庭意愿和能够承担的责任,应在递交前讨论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