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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出生摘录与出生记录查档

新加坡出生者年满21岁本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律师,可申请摘录代替遗失/损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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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申请?

新加坡出生者年满21岁本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律师,可申请摘录代替遗失/损坏证明。准备登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证明/NRIC 号码;资料不足需查档,提供母亲姓名及适用日期/地址。该登记处不保存海外出生记录。

费用及下载

摘录 S$40,一般六个工作日,获批后30天内下载。查档:1986年1月1日起的期间 S$40,更早每月或不足一月 S$50。查档通常三周,成功后另付摘录费。费用不退还,请保存电子文件。

ICA 官方来源

依据 ICA 英文原文独立整理。完整文件及后续更新请查看所链接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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