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求
已注册卖方自行承担税款时,收取金额视为含税。现行 9% 税率应使用 9/109 提取税额,余额作为标准税率供应价值。例如收款 S$10,000,销项税为 S$825.69、供应价值为 S$9,174.31,分别填第 6、1 栏。完整税务发票仍须单列税款,收据或简化发票可列含税价格并注明应付价已含税。不能同时将 S$10,000 当作税前收入及最终含税金额。承担税款只是定价选择,并不会将应税销售变成免税。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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