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求
须在供货后五年内申请,且已对货币对价供应核算缴税、账务核销,并采取合理追收措施。通常供货后须满十二个月,除非债务人更早破产;供应价值不超过市场价值,货物产权亦须转给客户。只有核销而无追收不足。应填写保存自查表,税款填第 7 栏并在第 11 栏标明坏账减免。之后收款时,须在第 6 栏退回相应税款,计算使用含税未偿金额及含税收款。应保留原发票、收款历史及追收往来,以核对部分减免和后续收款。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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