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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企业进口服务低值货:反向计税与 OVR

不能全额抵扣进项税的本地企业,可能须就进口服务或低价值货物反向征税。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反向征税与境外商家收费

无全额进项税抵扣资格的已登记新加坡收受方,须按规定就 2020 年起相关进口服务及 2023 年起合资格低价值货物,视同自行供应并计税;进项税仅按获准程度抵扣。未登记者若登记后也无法全额抵扣,亦须核对全年进口服务及低价值货物 100 万新元登记测试。

本地卖家及合资格平台,自 2023 年起另有 B2C 低价值货物义务。向 OVR 商家采购时,应在适用情况下提供有效 GST 编号;商家误收税款须向商家要求退款,不能作为进项税申领。应保存供应商、客户身份及进口分类证据。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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