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求
资产业主已注册时,第三方出售或出租其资产偿债,不论自身是否注册均须核算应税收入。应电子提交规定说明,列业主、第三方、交易及税款资料。出售须在订立出售协议后二十一日内缴税;租金须在业主税务期间结束后二十一日内缴付。须提供规定副本,租赁发票注明业主税号及代表身份,业主不能在税表重复申报。合同供应给业主的费用,可凭业主抬头发票在说明中扣税;合同供应给第三方的费用,只能由第三方按条件在自身税表抵扣。费用应按真实合同归属区分,而非仅看从谁的欠款账户扣除。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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