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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出租资产偿债:第三方申报与缴税

债权人或拍卖人即使自身未注册,也可能须核算消费税。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要求

资产业主已注册时,第三方出售或出租其资产偿债,不论自身是否注册均须核算应税收入。应电子提交规定说明,列业主、第三方、交易及税款资料。出售须在订立出售协议后二十一日内缴税;租金须在业主税务期间结束后二十一日内缴付。须提供规定副本,租赁发票注明业主税号及代表身份,业主不能在税表重复申报。合同供应给业主的费用,可凭业主抬头发票在说明中扣税;合同供应给第三方的费用,只能由第三方按条件在自身税表抵扣。费用应按真实合同归属区分,而非仅看从谁的欠款账户扣除。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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