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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LLP 与 LP:税务责任与资本限制

合伙收入一般在合伙人名下评估,但 LLP 合伙人及 LP 有限合伙人的亏损及资本津贴扣除另有上限。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比较结构与申报责任

依本指引,普通合伙、LLP 与 LP 不在实体层面缴所得税,个人合伙人按个人税务、公司合伙人按公司税务处理,各结构仍须申报合伙资料。LLP 有独立法律人格;LP 无独立法律人格,至少有一位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及一位有限合伙人。法律结构与税务透明处理应分开理解。

出资额与扣除

LLP 合伙人及 LP 有限合伙人的累计相关扣除,不能超过基期末出资额;LP 普通合伙人不受此限制。出资包括合资格现金或实物出资及保留的既往应得利润,不包括合伙人贷款。提取款项减少出资,过往扣除超过减少后金额时可能形成应税视同收入。指定实物资产价值超过 S$500,000 须独立估值,详细规则见 LLP 与 LP 的 PDF。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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