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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IRAS

合伙税务清单:Form P 与合伙人分配

合伙须申报账目与分配,即使所得税在合伙人名下评估。IRAS 说明会计及申报流程。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准备并提交合伙资料

主要合伙人提交 Form P;获申报通知但尚未营业或亏损亦须办理。电子申报自 2 月 1 日开放,4 月 18 日截止;页面说明自 YA 2027 起强制电子申报。2 月 28 日前提交可预填合伙人分配。自 YA 2022 起,营业额不超过 S$200,000 用两行,超过用四行;此前合伙年度不论营业额均用四行。

计算分配并核对通知

可分配利润为调整后盈亏减去规定合伙人报酬、CPF、资本利息及代付费用。每位合伙人的分配包括相应报酬及利润份额,即使利润留在业务中仍须评税。合伙物业租金依协议分配并入账。分配异议由主要合伙人于通知日起 30 日内提出;保留支持记录,并另行核对非居民款项预扣税。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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