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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IRAS

合伙款项与预扣税豁免

归属于非居民合伙人的款项可能须预扣税。IRAS 说明合伙豁免及居民合伙人退出时的办理要求。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确定款项与合伙人组成

向非居民支付利息、版权费及管理费等指定款项可能须扣除并缴纳预扣税。合伙的相关金额为归属于非居民合伙人的部分,包括服务款项。原文说明,考虑合伙每年须提交 Form P,至少有一名居民合伙人的合伙可获第 45 条预扣要求豁免。

全非居民合伙与变更

全部合伙人为非居民时,须由总部提交承诺:如新加坡合伙未缴豁免相关税款,总部承担欠税责任。居民合伙人退出令组成变为全非居民,应立即通知税务总监,并随变更通知提交承诺以继续豁免。组成改变后不可假定原豁免自动延续。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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