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与排班
第四部分适用且每周须至少工作五天的兼职员工,每周有一个休息日,由雇主决定;非周日安排须在该月开始前通知。工资须区分雇主要求或员工自行要求的工作。
| 时数 | 雇主要求 | 员工要求 |
|---|---|---|
| 不超过兼职正常每日工时一半 | 1 天基本工资 | 半天基本工资 |
| 超过一半但不超过兼职正常每日工时 | 2 天基本工资 | 1 天基本工资 |
| 超过兼职但不超过全职正常每日工时 | 2 天基本工资+超出兼职工时的基本时薪 | 1 天基本工资+超出兼职工时的基本时薪 |
| 超过全职正常每日工时 | 上一段报酬+超出全职部分的 1.5 倍基本时薪 | 上一段报酬+超出全职部分的 1.5 倍基本时薪 |
雇主要求九小时的例子
兼职每天四小时、全职八小时、基本时薪 S$5,在雇主要求下休息日工作九小时,报酬为(4×5)×2+(4×5)+(1×5×1.5)=S$6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