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裁员
因岗位冗余或雇主重组业务、行业或工作而解雇,属于裁员。适用于永久雇员,以及完整合同期限至少为 6 个月的合同工。终止合同后没有计划近期填补该空缺,通常会被推定为裁员。
裁员前与实施期间
应先考虑替代方案,评估长期人力需求,并维持强健的新加坡核心员工队伍。有工会的企业应与工会磋商。选择受影响员工时,应依据其对未来业务需求的贡献,不得歧视,并尊重员工;可考虑比合同最低要求更长的通知期。
按照合同发出终止雇佣通知,并在最后工作日支付全部未付薪资、未使用年假折现及代通知金。协助员工寻找关联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工作,或安排就业支援。提前向 MOM 发出预警,可为本地员工衔接 SWDA 或 e2i 支援。
向 MOM 通报期限
在新加坡注册且有至少 10 名员工的雇主,只要裁员,就须在通知受影响员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 MOM 通报。少于 10 名员工的雇主虽不强制通报,仍被强烈鼓励通报。提前预警不能取代正式裁员通报。
裁员补偿
服务至少 2 年的员工可享有裁员补偿;不足 2 年者可获雇主基于善意发放的酌情款项。金额依劳动合同或集体协议;没有规定时,须由员工或工会与雇主协商。
通常标准为每服务一年支付 2 周至 1 个月薪资,取决于行业及企业财务情况。有工会且集体协议已列明补偿的企业,通常为每服务一年支付 1 个月薪资。若裁员紧接减薪发生,应按减薪前薪资计算。裁员补偿无须由任何一方缴纳 CPF。
就业支援联系
工会、SNEF 及就业支援机构可协助寻找替代工作。
| 机构 | 电话 |
|---|---|
| SNEF | 6290 7633 |
| SWDA | 6669 7932 |
| U PME Centre | 6213 8008 |
| e2i | 6474 06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