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 EP 申请:公司、岗位与个人条件怎样衔接?
自雇 EP 规划应从实际工作开始:谁是聘用公司、您准备承担什么职责、公司为何需要这个岗位。公司注册解决企业主体问题,Employment Pass 解决在新加坡任职的准证问题。建立一张对应表,把业务活动、岗位职责、相关工作经历和薪酬安排放在同一行;无法对应的事项先补充说明,再讨论递交安排。
自雇是背景描述
客户常用“自雇 EP”描述创办人在自己的新加坡公司任职并准备 EP 申请的情况。规划时仍需明确实际业务、职位与申请主体,不宜把这个称呼理解为另一种自动获批的准证。
持股、任职与获准工作
持有公司股份、获委任为董事,以及获准在新加坡工作,是不同事项。先列清您将承担的经营职责,再讨论公司文件与个人准证安排,避免把注册完成当作已经取得工作资格。
第一次沟通准备什么
准备一页说明:拟开展的业务、客户市场、创办人经历、计划担任的职位和时间安排。若公司已经运营,补充现有经营记录。顾问可以据此确定需要进一步核对的问题。
准备示例
如果您已持有公司股份,但仍在海外管理业务,首次沟通应同时说明持股情况和计划在新加坡承担的工作,不把股东身份当作工作准证。
咨询前的核对清单
拟任职位与日常职责;公司是否已设立;本人当前身份与计划时间。
EP 常见问题与具体回答
自雇 EP 是否等于注册公司后自动取得就业准证?
不是。公司设立与 EP 申请分别处理。持股或董事身份本身不能替代 Employment Pass;申请仍须核对适用薪资、COMPASS 或豁免以及岗位和雇主资料。首次沟通可先带公司情况、本人履历、拟任职责和计划时间,避免只讨论注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