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及状态
William’s Auto 董事及股东 Ang Ngoh Tee 和 Ang Chai Heng 因所得税、GST逃税及洗钱被定罪,各被判约五至六个月监禁及 S$812,795 财务罚款。2013至2019年间,现金销售款进入公司以外的账户后按持股比例分配;两人分别取得至少 S$200万及 S$100万。
案件经过、金额及结果
公司低报2015至2016课税年度利润,少缴所得税 S$219,978,并在2013至2017年低报销项税,少缴GST S$50,953。两人用部分来自未申报销售的款项购车:Winston三张支票合计 S$143,845,William一张为 S$84,322。持有部分由逃税收益支付的资产,是本案洗钱指控的依据。
犯罪收益及洗钱
原文另说明隐瞒、转移、持有或使用犯罪收益的罪行,所引法律在定罪后可罚最高S$500,000、最高十年监禁或两者。非法税款退款用于业务账单、个人资产或境外转账,不会改变来源。具体本案指控或定罪及金额见上文。
自愿披露、举报及奖励
IRAS鼓励纠正过去错误及举报涉嫌税务违规,披露可在决定执法措施时被考虑,并非一概免除责任。原文若提及举报奖励,信息促成追回原本可能流失税款,可按税额15%、最高S$100,000,由IRAS酌情决定;举报人身份保密。披露及举报渠道保留在官方原文链接。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上述日期的 IRAS 官方新闻独立编写,案件状态、政策公告及历史金额以该则原文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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