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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补助:销项税与进项税须分别判断

无对价补助可不征销项税,但仍可能影响进项税抵扣。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要求

未向资助方直接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补助通常不征消费税;如提供直接利益,补助可构成应税供应对价。以非经营收入资助的免费或补贴活动,须进行进项税归属或分摊,因此无销项税不等于进项税可全额抵扣。完全提供应税、非补贴服务的商业企业,不必仅因工资抵免或节水奖励而分摊。来源另提示不能抵扣已由含税装修补助资助的装修税款。补助归学员但直接付给培训商时,仍按完整学费计税。进项抵扣受限也可能触发进口服务及规定低价值货物的反向征税责任。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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