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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出售物业:个人投资与合伙资产

已注册合伙企业的物业须判断属个人投资还是合伙资产。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要求

应核对合伙人协议、资金来源、资产负债表列示、经营用途、租金分配及所有业主是否为合伙人。个人名义产权本身不能证明私人投资。已注册合伙企业出售或出租其非住宅物业须计税,来源将真正个人物业与合伙资产区分。一次性个人投资出售的例子要求未用于经营且无交易意图,并非所有个人名义商业物业均免税。另有经营活动者须判断注册责任,资本资产处置按规定不计入相关营业额。合伙采购进项税仍须满足通常条件,应保存协议及财务证据。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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