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与背景
咨询把劳资合作与员工动力、生产力、企业持续经营及收入结合。说明文件回顾新加坡从1950至1960年代对抗,转向集体谈判、调解、仲裁和三方合作;政府协调及经济低迷与SARS时期的合作,说明平日建立关系的价值。
六项原则
日常协商和纠纷均应结合以下原则。
| 原则 | 应用 |
|---|---|
| 合作 | 透过协商对话顾及双方需要。 |
| 领导与授权 | 代表须获谈判及承诺权限,领导承担责任。 |
| 信任、尊重与诚信 | 诚实善意,并理解限制。 |
| 资讯分享 | 提供相关资料,支持透明决策与纠纷解决。 |
| 专业 | 以客观事实、经济理解及公平申诉程序处理,必要时调解。 |
| 共同目标 | 重视长期与整体利益,制定双方可行方案。 |
把原则落实
定期协商、明确协议批准人,并建立可用的申诉途径。分享与议题相关的业务和人力资料,而非只坚持立场。咨询提供良好实务,不取代适用劳资法例或集体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