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职位说明:把任职经历写成可核对的职责
EP 职位说明建议分成职责、时间投入、管理范围与经验依据四栏。例如负责项目交付时,写明管理什么项目、协调哪些团队、承担哪些决策,以及过去哪段经历与之相关。公司组织图、聘用合同和 EP 申请中的职位应能互相解释。创办人的股东身份可作为背景,但不能代替实际工作内容;经营计划改变时同步更新任职文件。
从每天的工作开始
先列出实际负责的事项,再选择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的职位名称。说明管理哪些业务、向谁汇报及与哪些团队配合,不宜只使用“董事”或“总经理”而不描述具体职责。
说明经验怎样适用
挑选与职责相关的经历和项目,说明本人承担的部分。把团队成果全部写成个人成果,或使用无法解释的专业术语,都不利于清晰沟通。
维护统一版本
聘用文件、公司组织图与申请说明应保持一致。职责发生变化时记录变化原因并更新相应资料,避免不同文件使用互不相符的职位与薪酬。
准备示例
若职位涵盖销售与项目交付,可以分开说明客户开发、合同协调和交付管理的职责,并指出本人经验。这样比仅填写“总经理”更能说明实际工作。
咨询前的核对清单
主要职责;汇报和管理关系;相关项目经验;聘用文件的统一版本。
EP 常见问题与具体回答
自雇 EP 职位写“董事”是不是就够了?
只写头衔通常无法解释实际工作。应说明日常经营职责、汇报或管理关系、专业或管理经验以及薪酬安排。董事委任是公司事项,Employment Pass 申请还需说明拟在新加坡承担的岗位;不要把公司职务名称当成自动符合准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