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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解雇申索:理由、举证与一个月期限

解雇与合理理由

解雇包括雇主经通知或不经通知终止合同,也包括非自愿辞职。经调查证实的不当行为、未达到规定表现标准,或真实岗位冗余,可构成合理理由。涉及裁员仍须按负责任裁员指导意见办理。

不当解雇的例子

没有公正或充分理由的解雇属于不当解雇,例如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婚姻状况、家庭责任或残障而歧视;为剥夺产假等权益而解雇;或因员工行使权利,例如向 TADM 申请薪资调解,而予以惩罚。相关认定应查阅三方不当解雇指引。

申索渠道、举证与结果

须在最后雇佣日后一个月内向 TADM 提出。无通知解雇时,由雇主证明不是不当解雇;有通知或代通知金时,由员工证明不当解雇。经理及行政主管若经通知或代通知金解雇,须服务至少 6 个月才可提出该类申索。可通过 Ask TADM、咨询预约、电子服务或工会寻求协助。

仲裁庭与年龄相关上诉

TADM 无法解决的申索可转交雇佣申索仲裁庭。认定不当解雇后,可命令复职并补偿损失收入,或支付金钱赔偿。因年龄被解雇或被拒绝再雇佣的员工,可按相关退休或再雇佣程序,在最后雇佣日后一个月内向 MOM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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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与参考资料

官方原文

File a wrongful dismissal clai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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